哥哥刚去世不久,弟弟却与嫂子因建坟大动干戈,直至对簿公堂。庆幸的是,这起弟嫂之间的身体权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达成了一致协议,一家人亲情得以重续。
原告黄某的丈夫王某某于2010年11月去世,去世前王某某叮嘱黄某要将其葬在母亲坟旁。2011年5月12日,黄某雇请两个民工在王某某母亲坟旁挖基做坟,被告王某得知后来到坟地上阻止并将挖基工具仍掉。黄某闻讯后便来到王某家中质问,因言语不和,双方漫骂起来,进而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黄某左手被摔伤,住进医院,出院后双方的纠纷多次经亲友、村委会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黄某遂诉诸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案卷,找双方当事人及亲友谈话了解情况,发现王某之所以阻止原告建坟是因为原告对公公不太孝顺,并且建坟动工前没有征求公公、王某的意见,与当地风俗不符。针对这样的情况,法官从情理入手,本着“家和万事兴”的思想,劝说双方以和为贵,顾及弟嫂亲情,退后一步自然海阔天空,并对双方的不当之处予以指正。法官朴实无华、饱含亲情的劝说,加深了双方对法官的信任,也打开了他们的心结,促使双方当事人摒弃意气用事。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达成了由被告补偿原告2000元的协议,并均当着法官的面表示以后会冰释前嫌、互帮互助,一家人和和气气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