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主犯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从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从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一年,从犯师某、陈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分别处罚金1万元、5000元。至此,闹得临湘城区及白云矿区鸡犬不宁的“白云飞盗”帮正式宣告覆灭,临湘市民纷纷拍手称快。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到2010年间,被告人师某单独或伙同杨某、陈某等人,采取爬墙、撬门入室、闯空、爬杆等方法,先后在武广铁路第六项目部、临鸭公路施工工地及临湘市白云镇师家组附近,盗窃作案23起,盗得搅拌机、钢筋、铁模板等铁制物品及电话电缆线、电动机、水箱等物资,共计37929.91元,销赃得币12050元,给国家重点工程和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当地企业和居民人心惶惶,称之为“白云飞盗帮”,干部、群众深恶痛切,多次要求政法部门破案,严惩罪犯。犯罪嫌疑人落网后,经法院审理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