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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宋凯楚、中院院长杨太平一行到平江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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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强 王杰  发布时间:2011-08-29 17:17:14 打印 字号: | |
  8月26日上午,省高院副院长宋凯楚、中院院长杨太平一行到平江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县人大、县政法委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并就平江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谈了各自的意见。此次调研以“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为主题展开,并为今年全省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做了相关调研。平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湘向前来调研的高院和中院领导就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基层法庭建设、诉调对接工作的探索做了简短的汇报。

  平江法院办案干警与省高院和中院的相关领导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调研过程中,我院办案干警就当前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向省高院和中院的领导做了简短扼要的汇报。针对基层办案人员遇到的问题,省高院有关领导就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回答和释义。针对我院办案人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困惑,省高院领导表示会就我院反应的情况,组织专家和庭室做深入的研究和调查。

  省高院宋院长在听取了平江法院干警的情况汇报后,高度评价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新形势下怎么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做了讲话。宋院长指出: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尤其是体现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应当以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这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的需要;是促和谐、维稳定、保民生的需要;是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法治建设、壮大司法力量的需要。宋院长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需要我们的一线办案人员改进和提高四个方面的民事司法能力,即提高辨明案件事实的能力,提高调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的能力,提高程序把握的能力。讲话最后,宋院长指出在民事审判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廉政建设,办案干警要时刻锻炼个人的司法情操,面对各种诱惑要经得起考验,做好我们的民事审判工作。

  调研最后,中院杨院长指出在我们的民事审判工作中要树立明确的司法理念,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面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边工作边实践,坚持以事实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争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余强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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