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经过荣家湾法庭承办法官及鹿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周某与孙某的婚姻纠纷终于得到协商处理,办理此案的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在感到庆幸的同时,内心也松了一口气。
周某与孙某于2011年3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2011年7月13日晚,周某与孙某又因琐事发生吵闹,后双方大打出手,最后事态恶化,双方各自纠集亲属十多人相互对峙,即将发生械斗。
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启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组织县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介入,一边控制事态,一边摆事实讲法律,努力将其矛盾化解。经过相关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周某与孙某的婚姻纠纷终于得到调解处理,双方自愿离婚,周某同意补偿孙某8000元,应了防止了再一起伤害案件的发生。
在这次婚姻矛盾调解过程中,县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通力合作,从矛盾的焦点着手,迅速介入,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及时控制事态,阻止矛盾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