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一阵鞭炮声从平江县安定法庭院内传出,惹得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原来是平江县安定镇鸣山村村民傅卧龙夫妇在给安定法庭的法官送来了一面写着“清廉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
事情源于2010年5月23日晚上,傅卧龙夫妇之子傅维明在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时,与浏阳澄潭江村民陶贤伟驾驶的变形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傅维明因此而致特重型颅脑伤,陷入深度昏迷,当即被送往医院急救。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陶贤伟在被平江县交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期间支付了傅维明医药费80000元。因傅维明受伤后一直昏迷不醒,治疗费用巨大,为筹措医药费,平江县交警在征得傅维明家属同意后变更了对犯罪嫌疑人陶贤伟的侦查措施,解除了对陶贤伟的刑事拘留。但陶贤伟被解除拘留后,并未如预期般筹措傅维明的医药费,反而不见了踪影。此时傅维明在医院已住院治疗7个月,花费医药费30余万,为了傅维明的治疗,傅的家属已倾家荡产,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到陶贤伟家“以命抵命”。
安定法庭的法官从交警处获的此信息后,主动请缨,在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因陶贤伟未归案不能结案的情形下,为傅维明联系好法律援助律师,提前介入民事赔偿诉讼。在立案的当天,安定法庭的法官即驱车400公里,赶至江西宜春,从陶贤伟的交强险保险人处先予执行了交强险保险金120000元。在向傅维明家属先于支付了部分保险金后,傅维明家属的情绪得以控制,事态得以缓和。
在先于执行后,安定法庭的法官对傅维明的民事赔偿案件因陶贤伟未归案,刑事案件不能得到处理而做出了中止审理的裁定。但在民事赔偿案件中止期间,安定法庭的法官并未放弃对案件的努力,六次驱车前往浏阳,与陶贤伟的家属协商民事赔偿事宜,但都因双方的调解发案差距太大而未果。
2011年7月31日凌晨4时,自受伤后一直昏迷不醒的傅维明咽下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口气息,傅家亲属面对着人财两空的结局,情绪再度失控,准备抬着傅维明的尸体到浏阳闹事。面对着紧张复杂的局势,安定法庭的法官并未退却,而是当即启动假日法庭应急程序,一方面赶到现场将傅家亲属拦住,监督和控制傅家亲属的情绪,并承诺在下午4时前拿出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方案。同时赶往浏阳陶贤伟家中,进行协调。在浏阳,面对着同样家徒四壁的陶贤伟家属,安定法庭的法官耐心细致的向他们讲着法律和道理,给他们分析形势,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2011年7月31日晚上10日,陶贤伟的家属和傅维明的家属终于达成了赔偿傅维明父母35万经济损失的刑事和解协议,并给付了部分现金用于傅维明的安葬。
因傅维明死亡而继承诉讼地位的傅卧龙夫妇在安定法庭领取了民事调解书和相应的赔偿款后,为了向敬业的法官表示感谢,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