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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婚姻亮红灯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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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均成  发布时间:2011-09-07 16:07:56 打印 字号: | |
  2011年8月25日,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的平江法院安定法庭老法官李完武同志凭着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社会经验又将一起离婚案件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

  起诉离婚的唐某和谢某是平江县安定镇上黄村村民。1995年原籍平江县加义镇的男青年唐某与平江县安定镇的女青年谢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到1996年两人谈婚论嫁时,谢某的家人对两人的结合表示了反对,原因是谢家没有男丁,谢某的父母想招郎入赘,而唐某的家人却不能接受这一结合方式。最终,在两人的坚持下,唐某于1996年12月5日以入赘的方式与谢某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家庭都尽心尽力的付出,但因唐某性格内向,少言寡语,随着感情生活的逐渐平淡,两人的婚姻关系逐渐亮起红灯。

  2011年8月8日,谢某向平江县安定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由刚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的李完武法官承办此案。李完武同志在本案开庭之前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里、村委了解情况,掌握了双方当事人婚姻的详细情况。2011年8月25日,安定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李完武同志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生活的意义,家庭和婚姻的相处之道,在李完武同志和风细雨的说教下,谢某和唐某都认识到自己对婚姻和家庭的理解过于肤浅,两人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望着形同陌路走进法庭的两人,手拉着手踏上回家的路,李完武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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