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白马寺法庭与南湖洲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调处了一起刑事案件,促成案件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最终加害人吴某在犯案逃逸七年之后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55岁的犯罪人吴某于2004年8月25日因口角砍伤邻居吴某某,后负案外逃,直到今年才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故意伤害罪逮捕。吴某归案后多次向公安机关表示悔罪,公安机关遂联系南湖洲司法所,派出所与白马寺法庭共同调处,促成犯罪人吴某与受害人吴某某达成刑事和解。经过协调,使得受害人吴某某了解到犯罪人吴某的悔罪思想,并当面向其赔礼道歉,真心悔过,受害人吴某某最终表示原谅了邻居对其的伤害行为。为了表示对受害人的歉意,加害人吴某向受害人吴某某赔付了10000元医疗费用。吴某某也要求公安机关与法院对吴某从轻处理,出具了请求法院免予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报告书。考虑到犯罪人真心悔罪,赔偿了受害人的一定损失,同时因为是与邻居的口角引致冲动犯罪,年纪也比较大了,最终法院经简易程序审理判处被告拘役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犯罪人吴某也于近日被解除羁押,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中与家人团聚。吴某表示,他决心改变性格,不再暴躁易怒,从今后遵纪守法,弥补以往的过错,和他人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