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被盗财物全额退赔
分享到:
作者:单小军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1-09-14 08:15:24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帮我把被盗的损失追回。”“真的没想到,被盗的损失还能全额追回,太感谢你们了!”9月13日上午,平江法院刑庭办公室传出阵阵笑声,几位被害人从法官手中接过被盗财物的赔偿款,连声道谢。

  近年来,平江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坚持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注重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打击刑事犯罪过程中,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被告认罪服判,真诚悔罪,重新回归社会作为审判活动的追求目标,积极探索惩处与教育并重的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被告人的认罪伏法程度提高,能够主动积极退赔赃款赃物,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遭受损失得到相应补偿。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或自己单个盗窃多次,造成彭某等几位被害人财产损失共计17670元。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与被告人交流,对其耐心疏导和教育,给其讲解法律的规定以及及时履行义务的好处。通过法官的努力,被告人家属积极配合,同意退赔各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此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李某也被从轻判决。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单小军 徐锋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