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夫妻离婚后男方以受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出具给女方15万元欠条的的二审案件,经过岳阳中院承办法官、审判长十多次耐心工件,最终达成了由男方龚某补偿女方70000元的协议。该案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触即发的矛盾。
万某与龚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2009年双方协议离婚。2010年6月13日,万某等亲戚做完客后来到龚某父亲家中,要求龚某写下一张内容为“龚某鉴于与万某婚姻破裂,补偿万某15万元的欠条”。此后,龚某认为欠条是其在遭受万某及其亲朋协迫下,违背自己意愿写下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遂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欠条无效。一审认为龚某主张欠条无效,证据不充分,判决驳回了龚某诉讼请求。龚某不服上诉至岳阳中院,其父母扬言如二审维持就要死在法院。万某则认为当初离婚是受了龚某欺骗,欠条是龚某自愿出具的,如法院改判就要死在龚某家中。鉴于双方曾经是夫妻,育有共同子女,加之出具欠条是不是受胁迫,不好认定,且无论作何种判决都无法解决问题。法院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力争调解结案。因此,承办法官和审判长经过十多次耐心调解,并与其亲友及代理人多次沟通,最终促成了双方逐步靠拢,9月20日经过三个小时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由龚某共计支付万某补偿款70000元的协议。签下协议后双方高兴地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