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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给为民司法增添了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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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9-27 17:54:49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对该市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做到了监督与支持并重,对其权利依法进行制约和规范,以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积极履职、安心履职、顺利履职,督促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审判管理、司法绩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近几年来,临湘市人民法院年均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发改率逐年下降,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今年以来,案件质量实现了零差错,二审案件实现了零发改,新上执行案件实现了零积压、零信访,涉法涉诉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实行零目标。该院司法状况、案件质量和执行清积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对此,临湘市人民法院院长胡朗月深有体会的说:“人大监督给人民法院积极为民司法增添了腾飞的‘翅膀’,今后我们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以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不断谱写出崭新的篇章。”

依法认真监督,确保积极履职

  众所周知,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应当取得土地资源管理行政许可。目前,临湘市城区和农村乱占(土地)、乱建(房屋)现象十分突出,制止和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形势相当严峻。

  7月27日下午,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邀请了本市部分两级人大代表,主持召开了专题询问会,听取市政府、法院的工作情况汇报。临湘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朗月率行政庭全体法官参加了会议,主管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蒋立建副院长代表法院汇报了该院土地违法案件非诉执行工作情况。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临湘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国土局申请执行罚款并拆除违法建筑的案件为32件,裁定不予强制执行16件,裁定应予强制执行16件,已有3件依法采取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停止非法开采予以执结。其他13件案件,通过采取查封当事人账目,冻结财产,收缴罚款,拘留当事人等措施部分执行,但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实际上没有一件实施了拆除强制措施。市人大和到会的人大代表认为该院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制裁不力。该院诚恳地承认执行工作与人大的要求相比有巨大差距。蒋副院长自我剖析时说,执行不力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方面原因表现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向人大汇报反映情况,与政府有关方面沟通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客观方面原因一是实施强制拆除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而损失中含有政府监管不力的成份;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强制拆迁有严格要求,而实际上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对拆除事项没有启动风险评估程序、没有制定安置方案因而不具备强制拆除条件,法院无法实施强制拆除措施。如执行羊楼司镇一起违法用地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原来一家12口人居住在不到80平方米的低矮平房里,一家人用尽所有积蓄,并找亲朋好友借款好不容易做了一座小楼房,法院干警强制执行时,遭到当地群众围攻,当事人手持汽油瓶以自焚相威胁。因执行风险大,执行成本高,执行干警普遍存在畏难情绪,不愿也没有轻易实施强制执行。

  胡朗月院长表示,人大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司法为民的强大助力。法院一定虚心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将迅速召开党组会和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土地违法案件非诉执行工作,制定出工作方案,年内进行土地违法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

  就这样,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对临湘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坚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无论是听取工作报告或专项汇报、开展工作评议、进行执法检查、还是积极视察、调查、质询、询问等监督活动,从监督的内容到监督的方式,从监督的能量释放,到监督的效果显现,都充分发挥了人大的监督作用,充分体现了人大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发力、助力、给力。临湘市人民法院积极主动的接受人大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增大人民陪审员参审面,积极推动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和加强了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庭审观摩、现场执行、评议法官等活动。今年来,临湘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6%,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不当摆设,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当花瓶,都能尽职尽责,做到积极参与评议,使庭审观摩、旁听庭审、人大代表评议率实现了100%。同时,临湘市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逐一明确领导责任,明确承办部门,明确承办法官,加大办理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按限期、高质量办结。并积极走访代表,召集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集中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增进理解、支持,扩大办理效果。

尽力优化运转,确保安心履职

  2010年11月16日,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临湘市人民法院《关于经费保障情况的报告》和临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市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及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向临湘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审议意见书,努力做法院经费保障的坚强后盾。

  2007年以来,为了保障基层政法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中央及省级部门相继出台了县级对口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为此,临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项调查,由一名人大副主任带队,财经工委的同志和部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一头扎进一线,他们下农村、进社区、跑机关、入校园,走访政法机关,走访诉讼当事人,并深入到法院的各庭室,走访法官、法警、书记员、司机,从立案、审判、执行、审监等各个层面进行调研,了解到该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其他专项工作经费也存在较大的缺口,并写出了很有分量的《关于对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及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将法院面临的经费困境悉数提出,并就该院经费保障现状提出了解决对策。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该调查报告和临湘市人民法院《关于经费保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如下审议意见: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法院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按时保障法院正常经费运转,并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政策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经费和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配套力度。同时,针对该法院“两庭”建设滞后的现状,从2011年开始,加大对法院整体搬迁和法庭建设的实际投入。同时,要求该院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要求该院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采取多种途径开源节流,积极增强减债实效,防范财务运行风险。2011年,通过人大努力,财政保障法院办案经费、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经费、司法救助经费等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为法官潜心办案、安心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切实改善环境,确保顺利履职.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方面。人大依法履行监督人民法院工作的职能,是为了让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是为了让党和人民更加满意。临湘市人大在履行监督法院的职能时,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对法院给予强力支持,特别是切实改善司法环境,确保法院顺利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

   2010年5月,临湘市人民法院坚持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地方发展大局,重点打击以黑恶势力为主的有组织性犯罪活动等六项犯罪。根据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的制度,临湘市人民法院多次向市委政法委和人大专项报告,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人大的强力支持。该院依法对以喻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对主犯喻某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该案19名犯罪分子均课以刑罚,无一漏网,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被执行人李某社会关系复杂,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传唤他也不予理睬,直到拘传他时才肯到法院见面。见到法警,他翘起“二郎腿”,叼着“蓝嘴巴”,吞云吐雾,满不在乎。不到10分钟,方方面面的电话都打来了,有说情的,有威胁的,也有直接下命令要放人的,前前后后接到说情电话50余个。院长胡朗月来到人大,对案情进行了汇报,市人大坚决支持法院工作,要求法院顶住压力,依法办事。被执行人见执行人员软硬不吃,就表面答应配合法院执行,实际是规避执行,他以工业园欠他的钱为由,不想履行法律义务。并指示多人集体上访,到岳阳市打横幅给地方政府和法院施压。在人大的支持下,法院以当事人利益为重,顶住内外压力,对此案进行了依法执结。说情人见人大给法院撑腰,也终于知难而退。

  在市委政法委和市人大的支持下,2010年,临湘市人民法院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采取教育、引导、协调、查封、冻帐、拘传、拘留、罚款等多种形式,重点打击有钱赖账、欠债高消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恶意行为,创新执行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全年新收执行案件319件,执结318件,执行到位标的2296.95万元,向13名生活极度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0万元。

  临湘市人大还在人员任免、部门联动、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和化解社会矛盾等各方面支持法院工作,使法院许多问题迎刃而解,确保了法院依法顺利履职。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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