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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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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9-27 17:58:23 打印 字号: | |
  县人民法院根据新时期司法工作新特点,结合“群众工作年”主题活动,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司法为民”方针的根本着力点,将群众工作贯彻到审判工作中,通过审判工作推动群众工作开展,法院工作受人民群众肯定,法官亲民形象被人民群众认可,民调测评排名全省法院系统第22位,整体工作连续四年居全市第一,2010年排名全省法院系统第七位。

  强化认识,尊重群众,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县法院在工作中注重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着眼“三个围绕”,努力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根植于法官心中。

  敬民爱民,思想教育围绕尊重群众来开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性教育,通过视频教学、培训讲座、学习班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央精神、党建理论和法治理论,时刻保持司法为民的政治导向,深化干警对审判权源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认识。如今年全院集中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群众观念。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要求干警切实树立起“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的工作理念,深刻查找自身在群众观念、群众感情、群众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树立起爱民亲民的干警形象。

  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围绕方便群众来推进。从立审执到各个环节都紧紧围绕便民利民的中心来开展工作。抓立案便民。推行电话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巡回立案、绿色通道等制度,对残疾人和老年人还可上门办理立案手续。抓诉讼便民。添置了电子显示屏,加强导诉、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等服务工作,公示《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须知》等诉讼指南,方便群众诉讼。抓信访便民。改建立案信访大厅,设立热线电话,法庭建立值班制度,每周一定为院长接待日,班子成员轮流值周,接待来访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在全县乡镇开展定期、定点接待服务,畅通立案信访的渠道。

  顺民惠民,审判业务围绕满意群众来推行。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审判工作得失成败的衡量标准,在公正与效率上追求最大平衡。提升办案效率,让群众少花精力。推行案件审理简易程序,对轻微刑事案件,推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对简易民商事案件开展立案调解,实行即收即审即结,缩短审判周期。加强审判精细化管理,区分案件类型,刑事案件注重办好铁案,民事案件注重办好和谐案,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注重办好精品案,特别是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理,既严格依据法律对事实、证据作出分析判断,又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注意融入人民群众朴素的是非观和社会良知,实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让社会群众满意。

  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司法为民职责.县法院在工作中注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竭力服务群众,围绕履行审判职责全方位做好群众工作。

  听民声,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分别挂点村组,全院法官进村入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填写社情民意调查表,收集意见建议,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诉讼需求。开展“大走访”活动,解决综治工作疑难问题和帮扶困难户,重点对留守在家的妇女、老人、儿童进行走访和询问,使外出务工人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能安心工作、创业发展。三年多来,共在全县80余个行政村,城关镇范围内的12个社区和4所中小学开展亲民活动,召开座谈会,进行法制辅导讲座,深受群众好评。

  护民权,竭力服务群众。出台制度保障服务。先后出台了《司法便民十项举措》、《司法为民六十四条》,对服务群众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使老百姓从立案、庭审、收受文书、信访等全方面感受司法制度的温暖。巡回审判流动服务。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将法庭深入到田间地头,方便群众诉讼,扩大审理效果。三年多来,共开展巡回审判280余场次,司法服务延伸到了平江的每一个角落。如将刑事审判庭开进余坪乡万洞村等偏僻山村进行公开审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主动向外出创业办厂的企业主发出慰问信和征求意见函,经常性地向我县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派出巡回法庭,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释民惑,教育引导群众。广泛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的“五进”活动,以案说法,把法制教育做到老百姓家门口,现场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向群众发放诉讼、执行风险告示书、诉讼须知等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使办案过程成为法制宣传的过程。三年多来,司法“五进”活动共开展110余场次,群众的法制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在“平江法院网”上开辟“法律常识”和“诉讼须知”专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方便快捷地参与诉讼。推行判后答疑制度,规定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等问题进行耐心解释,消除群众疑惑。

  济民困,帮扶救助群众。开展司法救助。建立涉弱群体救助机制,畅通涉弱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低保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案件,即收即立,优先排期,快审快执;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的当事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的特殊诉讼群体,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救助措施,每年减、缓、免诉讼费在30万元左右,同时尽力帮助他们寻求多方面的法律援助,切实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积极扶贫帮困。除做好扶贫点的工作外,每次巡回办案,遇到涉及孤寡残疾当事人、留守妇女、儿童的案件,我院在严格执行诉讼收费减免政策的同时,各支部和院团支部还捐钱捐物资助贫困户,所有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帮扶一至二户困难户。

  依靠群众,接受监督,回应群众司法公正需求.县法院坚持依靠群众力量开展司法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司法公正。

  注重群众参与,促进司法民主。广纳民意。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并通过电话、问卷调查等形式,走村入户,广泛征求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合力调解。建立协助调解、执行网络,2008年以来,我院聘请了700多个行政村的负责人担任法院的协助调解员和协助执行员,加强培训并颁发证书,形成了村村有协助调解员和协助执行员,村村有人指导调解的网络。并针对调解员反馈的信息,解难释疑,面对面地进行交流问答,对矛盾做到早防患、早发现、早化解,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实行听庭评庭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到法院参与旁听案件的审理工作和评庭工作,参与见证执行活动,使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我院每年都要抽出100件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他们对法官办案作风、办事效率、廉洁执法的意见、建议。对有些案件,我们在判后还召开座谈会,邀请当事人、律师及部分群众开展座谈释疑,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公正和关怀,做好案件判后的群众认可工作。

  严格依法办案,优化司法形象。严格推进量刑规范化,引入人民群众量刑建议,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院长、庭长、审判人员案件质量责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流程管理、专项评查的长效机制,避免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发生,确保了裁判的公正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严守廉政准则,制订了廉政建设具体制度,对触犯“五个严禁”和“六条廉政高压线”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院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改进审判工作作风。通过制定法官文明用语,规范全院干警的言行举止,塑造严肃亲民的干警形象,综合民调逐年上升。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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