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湘阴县南湖洲镇的李某撤回了自己的离婚诉讼,与妻子王某离开白马寺法庭携手回家。
上个月,经营着一间茶楼与一家商场的李某来到白马寺法庭,要求与妻子王某离婚,并表示只要妻子签字离婚就给予她三十万元的补偿。在与李某作谈话笔录时,法官了解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其妻王某平时性格孤僻,对家里的钱财看得比较重,多年来因此发生口角严重影响了其与李某其他亲戚的关系。 近日夫妻俩又因家庭钱财的管理发生了争吵,李某遂下定决心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了解到这一情况,承办法官与被告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称她是一名人民教师,深知勤俭持家的道理,不是她对钱财看得重,而是家里的钱财得来不易,是一点一滴起早摸黑积攒起来的,丈夫李某大手大脚的习惯使她不得不看管得紧一点。对案件情况的进一步了解使得承办法官决定约原被告双方同时到法庭,在双方面对面的情况下做调解工作。
李某和王某来到法庭之后,承办法官将双方的意见开诚布公的作了说明,并劝解他们互谅互让,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样才是建立一个和睦家庭的有效途径。对于李某提出的三十万元补偿,王某说钱远不如完整的家庭重要,她看重的是家庭幸福而不是钱财,过去自己可能表达的意思不够准确与和缓,希望丈夫李某谅解。李某见此也表示自己对妻子可能存在误解,希望法院能准许其撤回诉讼。承办法官见夫妻双方已经调解和好,当场准许李某撤回诉讼,制作了撤诉裁定书,但是仍然叮嘱他们今后在生活中多体谅对方,共建美好家庭。最终,这对夫妻在法官的寄语声中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