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研究 > 法官论坛
胡朗月 :坚持公正立院,强化审判职能
分享到:
作者:院长 胡朗月   发布时间:2011-10-12 08:13:13 打印 字号: | |
  四年来,我院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以恪守公平正义为宗旨,狠抓执法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6778件,涉案标的额4.45亿元。

  一是以打黑除恶为重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办理刑事案件640件,判处犯罪881人(其中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3人,5年以上的53人)。如审理喻鹏峰等19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我院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对主犯喻鹏峰判处20年有期徒刑,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我院以刑事审判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两抢一盗”、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集中召开了三次公判大会,选择较典型案例进社区开庭6次,张贴布告5000份,2011年6月《中国法院网》对此进行了报道,反响良好。同时,我院率先在岳阳法院系统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把量刑过程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让犯罪服判,让被害人感受公正,让群众拍手称快。

  二是以关注民生为主线,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我院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四年共处理平息各类矛盾纠纷3785起。如詹桥镇黄润月雇员受损害一案,我院为其在广东省某公司讨回赔偿款23万元。中央电视台12频道“平安中国”栏目以此案为例推介了我院关注民生的经验。调判结合工作中,我院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十分注重以调解优先,平均调撤率达68%,平息矛盾效果好。同时,我们把审理民商事案件作为服务临湘发展的大事来抓,四年来先后办理了株化集团临氮公司破产系列案件、羊楼司动检站系列案件、世纪商城招商引资案件、五尖山旅游开发系列案件、大自然破产案件、富民米业系列案件等10多件案情复杂、涉群体众多的案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排忧解难,为临湘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以调和“官民”关系为方向,审慎处理行政案件。我院在行政诉讼中加强了与计生、国土、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支持他们依法行政,四年共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拆除违章建筑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64件。在行政诉讼中,我们坚持“行政和解”理念,审案中把握矛盾焦点,多方协调,谨慎处理,四年平均和解结案率达70%,如桃林镇周运雄与铅锌矿工伤纠纷一案,牵扯出铅锌矿诉劳动局的行政诉讼,案情关系复杂,周运雄多次到政府、人大缠访、闹访,我院经多方协调,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官民”和谐,同时还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了三赢效果。

  四是以创新工作举措为动因,努力破解执行难。我院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头戏来抓,四年来共办理执行案件1689件,平均执结率67%,兑现执行标的额1.45亿元。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共清理执行积案1413件,由于效果显著,我院该项工作被省高院通报表彰并在全省法院系统推介。2008年我院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21个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完成了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执行案件信息纳入全国法院系统共享平台,加强了执行案件的协作与监督。2009年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采取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有效威慑手段,迫使“老赖”无处藏身,不得不履行法律义务。2009年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执行救助机制,针对特殊困难群体,严格把关,共发放执行救助金45万元。今年起,我院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活动,强力执结了一批规避执行的案件,如被执行人何某,在其公司产品被查封后,为了规避执行逃避法律义务,擅自将被查封产品进行处理,我院适时对其进行了罚款、拘留,迫使其履行全部法律义务。
来源: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院长 胡朗月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