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拜年的幌子,冠冕堂皇地进入前夫家中,熟料拜年是假,盗窃财物才是其真实目的。10月17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特殊的盗窃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家住湘阴农村的李某今年25岁,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她与前夫赵某结婚后不到两年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今年农历正月初七,李某假借拜年之名来到前夫赵某家中,午饭过后,李某趁赵某一家人全部外出之际,来到赵某之妹妹的房间,盗得其皮包内的现金500元,黄金手链、铂金手链各一根,铂金钻戒、K金戒指各一个。然后立即搭车来到县城,将黄金手链以2854元销赃。经鉴定,被盗的黄金手链、铂金手链、铂金钻戒、K金戒指共计人民币8200元。
李某被抓获后,已将盗得的钱物全部返还给被盗主,并另行给了其650元现金。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私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在赃物已全部返还的基础上给了650元现金给被盗主,取得了被盗主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