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上午10时,平江法院安定法庭法官接到中国香港居民王某从外地打来的预约立案电话。王某在电话中称,他因与平江县安定法庭辖区内女子叶某就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发生纠纷,将于下午赶到安定法庭提起诉讼。接到电话后,安定法庭的法官立即核实了相关事实,并为王某办理了立案预约手续,同时通知叶某下午到庭接受法庭调解。
当天下午2时,王某和叶某二人几乎同时赶到安定。王某起初对叶某也在场时感到十分惊讶,经法庭解释内地法院的相应司法便民措施后,其对内地法院的办事效率和便民措施表示由衷的感谢。在法庭的主持下,一小时后,王某诉叶某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即调解成功。拿到安定法庭向其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后,王某再次对内地法院的办事效率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