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维系着方向、体现着根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每一名法院干警意义深远。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作为基层法院院长,每每与干警交流谈心,与兄弟法院同仁交流经验,都无不感受到法院在不断前行中的艰难。从客观来看,个别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已经影响到这个职业群体的社会形象,已经造成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笔者刚进法院工作时,大家对法律还是敬畏的,但现在有的法官办案被围攻甚至遭受袭击的现象常有发生,司法权威倍受挑战。从主观来看,近年来法院管理制度如案件质量考核、法官行为规范等都不断完善,但法官激励机制却没有同步进行,尤其是基层法官的政治待遇和工资亟待提高。试想若法官工资连养家糊口都难以为继时,难免产生对职业的困惑和对动摇。
因此,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对指导当前法院工作的刻不容缓的。笔者认为此次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不是简单的重复,也不是依葫芦画瓢,而是应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 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再进行反思与探讨。当前应从司法公正、职业道德、 法官个人三道防线入手,通过学习教育实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将法治理念不断转化为法官的内心确信,成为指导法官工作的源动力,更好地作用于司法实践。
维护司法公正 严守社会防线
一直以来,司法被称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公众对司法寄予的期望中,司法公正跃居首位。另一层面公正也是社会公平正义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而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除了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别无他方。近年来,多起舆情热点事件使司法公信力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作为基层法院,笔者认为加强审判管理,从舆情热点事件中积极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坚决用制度管人、管事是法院严守社会防线的基础。
一是严格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和办案流程,完善问责、考评、纠错机制,把好审判质量关。如笔者所在法院,以办精品案件、办铁案为目标,逐年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双百分考核机制,对司法绩效考核指标针对性进行筛选,增强可操作性。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庭长、院三级评查办法,对每位法官的司法绩效每月通报,对全院司法绩效和案件质量每季度讲评。同时对被二审发改的案件及时召开审判委员会进行剖析,对出现差错案件的主审法官及所在庭室进行双重责任追究。通过规范司法程序,确保程序公正,力争实现结果公正。
二是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谚语有云: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笔者所在法院除坚决贯彻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外,还积极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增选培训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案件的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全过程,更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以及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纪的案件,通过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律师、群众,采取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案件处理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与此同时,我们开通云溪法院网,及时关注网上院长信箱和举报监督栏目,对老百姓反馈上来的法律问题及意见建议组织专人进行回复,沟通,确保件件有回音。我们还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审判公开日活动,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法院工作,邀请社会大众到法院参观,充分展示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决心,争取社会对司法的认同。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监督。笔者认为权力的有效监督其实也是对法官权益的保护。为此建立健全监督联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如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还加强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不断强化社区、村民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和网络监督。与此同时,我们还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如制定内部监察员制度,由各庭、室、局推选一名监察员,就审判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对相关单位进行交叉监察,监察员有权对相关单位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并通过院监察室将有关情况向院党组报告。这样一来,法官的司法活动在内部就得到有效地监督、促进。
密切联系群众 恪守职业防线
作为基层法院的院长,法官队伍建设一直是笔者工作的重中之重,好的队伍才更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的满意度,对司法权威的认同。因此密切联系群众、着重培养法官职业道德意识,是法官恪守职业防线的关键。
一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意识。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言行举止都会对参与审判活动的当事人和其他社会公众产生极大的影响,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作用。法官公正的审判活动,庄严的司法行为,不仅会赢得公众尊敬,还会使公众从内心萌生对法律的信仰。为此笔者所在法院依据《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制定法官队伍建设制度手册,将教育与监督结合、让考核与激励机制并行,逐年依据工作情况及时予以调整补充,不断细化具化法官职业素养培养,时刻督促法官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化为民意识。法官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决定“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意识必须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此笔者所在法院制定司法为民工作条例:首先要求每位干警将诉讼服务的精神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通过诉讼服务感受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尊重司法。其次开展“巡回审判月”活动,重点选择辖区内土地承包权、劳动争议、家庭纠纷等典型案件,送法进村,送法上门,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第三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根本,以群众受益为动力,全面实施“司法便民措施”。将“两个维护”、“下基层、惠民生、促和谐”及“八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下村走访,采集民意,发放宣传手册,普法宣传时在案件类型、数量以及宣传区域上进行深度、广度上的扩充,少一些形式,多一些实在,让更多的云溪老百姓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院,也能得到实质帮助。
强化品性修养 谨守个人防线
加强法院审判管理、加大法官职业道德培养都只是外在辅助手段,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塑造,才是获取公众信任的根基。因此笔者认为,强化法官个人品行修养,是法治理念内化的重点,也是法官谨守个人防线的核心。
一是坚守法官的良知防线。法律的滞后性决定其在案件审理中会存在先天不足,因此古罗马时代便有“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按法律判决;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按法律的精神来判决”的原则,这里的法律精神.即指法官心中对法的信仰及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最终取决于法官司法良知。法官只有保持司法良知,忠诚于法,捍卫法律,时时怀有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才能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物欲横流的时代坚守好道德底线。笔者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来,深刻体会法官是有时代烙印的,不同的经济发展、文化发展对法律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为时代的法官,跟随时代发展的脚步学习,了解掌握立法精神及法律发展是法官司法良知的源泉。为此,笔者所在法院将学习教育制度化,定时定期定任务组织学习,灵活运用自学、集体学习、民主讨论、干警交流等形式,与时俱进地丰富政治学习、专业培训、业务培训内容,寓教于学,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的同时,强化法官的法治信仰,不断夯实法官的良知防线。
二是坚守法官的廉政防线。廉洁不仅仅是党的优良作风,更是法官内心对法律的一种坚持。法官失去了廉洁防线,纵使能力再强、业务再精.也无法获得人民的认可与支持。众所周知,司法本身的特性决定司法活动时常伴随有利益衡量、自由裁量等因素干扰。作为司法活动的主体,法官也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因此法官这个职业要求比常人更有定力。为帮助干警筑牢廉政防线,笔者所在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从严监督干警的司法行为,约束干警业外活动,将廉政教育融入司法文化、将廉政管理融入司法领域,将廉政预防融入司法环节、将廉政查处融入司法监督,时常提醒干警要用严格的自律来约束人性的弱点,提高自身的德性和修养,坚守廉政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