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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执行联动顺利执结一起“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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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明  发布时间:2011-10-27 08:48:52 打印 字号: | |
  10月25日下午,岳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京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郭胜强率50名法院干警、20名公安干警、10名运管所干部来到岳阳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棉麻蚕茧公司破产管理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随着现场执行总指挥的一声令下,警戒安全组、强制执行组、辅助善后工作组各就各位。执行法官再次做被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当事人能自动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开导,当事人慑于法律的威严,终于同意法院的执行方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财产清点、搬运,被申请执行人自行建筑的一栋平房和车棚均已腾空,随后,执行人员指挥挖掘机,将平房和车棚全部拆除,一件困扰法院三年之久的“骨头案”终于顺利执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棉麻蚕茧公司破产管理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3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曾多次上门或传唤当事人做工作,均无效。由于岳阳县棉麻蚕茧公司破产管理人已将被申请执行人租用的场地卖给岳阳汇鑫油脂有限公司,而该公司是县政府主要领导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强烈要求兑现合同,为此多次到市、县上访。而被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为抗拒执行,动辄组织几百名学员上访、闹事。为妥善解决纠纷,法院先后20多次做被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并将补偿款由判决的14.8万增加到20万,但被申请执行人要求补偿166万,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在此情况下,法院先后与城关镇桥东村、汽车站、火车站联系,帮助被申请执行人寻找可以办驾校的场地,由于被执行人对联系的场地不满意,此方案也无法执行。在做被申请执行人工作不通的情况下,法院反过来做岳阳汇鑫油脂有限公司的工作,希望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结果遭到岳阳汇鑫油脂公司的坚决拒绝。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今年5月6日,县法院专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请求县委政法委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执行此案。岳阳县委政法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县政府、县纪委、县政法委、县人大的有关领导多次出面做被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均无结果。10月24日,联席会议终于达成共识,决定组织力量于10月25日下午对被申请执行人强制执行。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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