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真是万分感谢啊!”拿着属于自己的7000元钱,陈某万分感谢。在公安干警的帮助下,陈某被骗走的钱失而复得,而骗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陈某是岳阳本地人,2011年9月上旬,他乘坐岳阳至詹桥的县际班车准备外出办事。乘车途中犯罪分子刘某、付某、高等八人合伙在车上实施赌博活动。其中付某扮演“广佬”的角色,众人约定以“猜香烟单双”的形式进行对赌。而刘某则坐庄,在赌博过程中故意偏袒本地人,趁“广佬”拿钱的时候换下香烟,让广佬接连输掉。这时被害人陈某见有利可图,遂加入到到赌博中来。“广佬”见输了钱,用冥币装在信封冒充一万元人民币进行押注。其余三名犯罪分子也各个出自一千元,并鼓动被害人押注,被害人遂押了张银行卡,里面有7000元,并将密码提前告知了庄家。之后,刘某扮演的庄家暗中操作香烟让“广佬”付某赢得了赌注。事后八人将骗得的七千元从银行取出,在某酒店内准备分赃时,被接警后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
最终,刘某、付某等八名被告人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判刑。而陈某也顺利的追回了自己的钱财,这就出现了开头的这一幕。公众聚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法院提醒广大民众,在县际班车等人员流动极大的公共场所,应当提高警惕,谨防被骗。做到不占小便宜,遵守公共秩序,正确的进行自我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