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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深化审务公开 推进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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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怡  发布时间:2011-11-03 16:18:4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华容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严格按照“依法依纪、真实客观、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工作中坚持实行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依靠电子政务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机制,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运行,全面深化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阳光司法。

  加强公开促公正,院注重立案接访大厅的建设,使立案接访大厅真正成为一个展示良好司法形象的窗口,一个展现审务公开工作的平台。立案接访大厅内设有审务公开栏和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展示人民法院职能、本院机构设置及职责、当事人申请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取标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办案流程等审务信息;电子显示屏主要展示当日及近期庭审排期信息、各类公告、通知等即时性审务信息,让诉讼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一目了然。该院坚持做到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和审判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把调解率、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作为阳光工程的一个亮点,进一步增强诉讼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调解率、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大幅度提高。该院对所受理的重大案件,特别是涉及面较广的群体性案件,实行从审理到执行的全程监督制度。坚持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含执行),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有效贯彻,促进了司法公正,强化了司法监督,增强了司法权威。

  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效果。该院在党务、审务公开工作中,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做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党务、审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重要事务的计划、决策和实施全过程。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征求党员干警和广大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以公开推动工作发展。

  拓宽公开载体,深化阳光审判。为推进全院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实现公正与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2010年10月25日,该院依托中国法院网建立了“华容县人民法院网”, 该网站以法院新闻、宣传法制、联系群众、加强信息交流、接受社会监督为平台,使网络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 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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