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继续践行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与社会公信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2011年度全省民意综合调查测评中,屈原法院的法官整体形象高居全省法院第一,也是连续五年位列全市第一。
今年年初,该院院党组即召开“民调研讨会”,给予民调工作充分重视,并研讨提出了如下几项措施:一是全面走访,使群众对法院工作心中有数.深化审判“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在学校,组织开展“干警送法进校园”活动,各庭室奔赴屈原一中、河市中学开设法制教育课,促进了学校和法院、学生与法官的良性互动。在乡镇,法官将办案地点移至乡间小路、田间地头,到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并邀请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共同参与调解,使调解工作事半功倍。在社区,各庭室利用八小时以外,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企业,干警走近工人、走进厂长,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合同、股权等纠纷,服务屈原经济发展。二是耐心调处,使群众对法官评断心悦诚服.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功能和优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结合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扩大诉前调解范围,强化诉前调解职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先后对500余件纠纷进行调处,减少群众诉讼负担10万余元。如对三仁公司与谢某某等56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该院立案后即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出动干警7人,包括4位院领导,参与化解矛盾,当日便将这起涉及56人的案件调解成功,并以最快速度执行到位。该院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专题听取诉前调解工作报告,代表、委员对其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做到接待群众诉讼请求一站式服务。对不懂流程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案件,当日审查、当日登记、当日立案,切实提高立案效率;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对象,依法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三是广泛宣传,使群众对政策法规心知肚明.增开民意信箱、提供咨询热线,出动宣传车9台次,张贴标语15条,充分展开法制宣传,搜集社情民意。组织党组及工作人员先后下乡数十次,写出调研文章33篇,发表各类信息69篇,报送优秀案例7篇,院党组书记、院长易鹏飞同志的论文《实现公众满意度与司法公信度双赢》于4月在《人民文摘》上发表。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5次,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建明同志在区电视台发表的方便群众诉讼的讲话,受到群众热情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