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特殊办案经历,办案的自始至终我没有见过被告的面,但被告好像是和我很熟的老友;这是一次特殊的调解,我没有写调解书,但我编辑的短信比我平时的文书还要长;但这是一次圆满的办案,没有开庭却换来了调撤结案,完满和谐。
2011年9月9日,我收到了这样一件案子,在某直属粮库工作的邓某夫妇为其妹妹提供担保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汨罗支行贷款10万元,并对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通过陆续还款,尚有4000多元没有结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汨罗支行以邓某夫妇及其妹妹为被告诉至汨罗市人民法院,要求偿还欠款。
受理立案后,在送达诉状时三被告均躲避不见,经电话联系诉讼材料均由其单位同事代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汨罗支行每年在我们庭这样的案件总有几十起,平常面对这样的案子,办案法官多半是开庭、出文书,结案了事。但这一次,我仔细查看了案卷,发现案件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诉讼标的额不大;二是姐姐、姐夫为妹妹提供担保,三人是亲属关系;三是三被告中均有正式的工作单位。
有特点就有突破口!我试着拿起手机向三被告中的姐姐邓某发出短信。短信中我详细介绍了案件受理情况,并告诉邓某将承担的责任。邓某收到短信后,很快就有了回复,她言明自己不是借款人,只是提供担保,自己收入也不高。有回复就能沟通。我继续编辑短息,告诉邓某欠款数额并不大,且借款人是自己妹妹,希望用亲情缓和邓某情绪。很快邓某又回复了信息,说单位知道了欠款情况,上法庭开庭个人面子上过不去。我抓住时机再次编辑短息,告诉邓某,如果欠款结清,可以做通原告工作撤回诉讼。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短信宣讲法理,言明道理,展开短信“攻心战”。通过我陆续向邓某发出的三十多条短信,拨打的十来次电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案件即将开庭的前一个礼拜,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汨罗支行的工作人员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我邓某偿还了2000多的欠款,剩下的欠款双方已经约定了还款期限,希望撤回诉讼。这正是我要的结果啊!我拿起手机准备发短信告诉邓某,刚巧邓某已经给我发来了短信“巢法官,这段时间辛苦您了,您发的短信比判决书还长,我通过您的短信学到的知识比上一堂法制课还要多,谢谢了,您是个好人!”。
“您是个好人”,望着手机上这句简单质朴的话语,一股淡淡的暖意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