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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到底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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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发布时间:2011-11-25 10:03:21 打印 字号: | |
  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会一石击起千层浪,在全国法院系统掀起学习高潮,各地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学以致用,把创先争优落到实处,引向深入。笔者认为,詹红荔的事迹之所以感人,主要是其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把审判理性与群众观点结合起来,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通过真情办案,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句话我们说在嘴上,贴在墙上,记在笔记本上,但是有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有没有真正贯穿在审判执行工作之中,有没有完完全全地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恐怕我们的法官都要在心里打一个问号。坚持群众观点,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就必须时刻牢记为民司法的宗旨,就要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鱼水相依。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许多优秀法官时刻铭记“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时刻铭记“三个至上”,成为能动司法和为民司法的典范。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学习,涌现出了方美玉、任刚德、沈显梅、敖学元、刘元美、易勇等一大批亲民、爱民、为民的优秀法官,正是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主动延伸审判工作,主动坚持司法为民,为人民法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人民法院提升了良好的形象。事实证明,他们已融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他们真正做到了与人民群众 “零距离”接触。

  但是,我们还有少数的法官,虽然天天在忙进忙出,忙里忙外,与当事人近距离打交道,却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横”、“冷”、“硬”、“推”、“拖”成了某些法官的代名词。这样的法官,虽然离当事人的物理距离很近,却让当事人的心理距离有千里之外的感觉;这样的法官,忘记了自己是“鱼”,百姓是“水”的关系,虽然有鱼水之近,却没有鱼水之欢,其实这样是很危险的。其实,据笔者了解,这些法官大多数人也并非不愿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并非不愿对当事人笑脸相迎,而主要是办案力量不足,办案压力太大,没有时间、没有心情与当事人拉家常,套近乎,进行心灵沟通。于是自己不自觉的与当事人拉开了距离,与人民群众拉开了距离。

  事实证明,心在一起,“千里共婵娟”,心不在一起,对面亦无缘。“零距离”到底有多远?有一颗爱民亲民为民的心,相隔千里亦能为民司法,热心办、马上办、认真办;没有一颗爱民亲民为民之心,哪怕近在眼前也如一堵城墙拒人千里之外,也就别期望他公平公正,司法为民了。即使他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但也不一定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更别想赢得老百姓的爱戴了。

  “零距离”是物理的距离,“零距离”更应该是心的距离。一名优秀的法官一定会做到两个“零距离”。
来源:临湘 法院
责任编辑:袁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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