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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詹红荔早点“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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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发布时间:2011-12-02 09:06:08 打印 字号: | |
  11月11日,全国法院系统收看了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学习高潮。作为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先后为70余名出狱少年找到了工作,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她对失足少年就像一位慈祥的母亲,大爱无疆,在孩子们的心里播撒着爱的种子,失足少年都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有时,她更像一位敬爱的老师,诲人不倦,为失足少年驱除心中的阴霾,孩子们都亲切地叫她法官老师。

  是一份责任让她充满了爱,是一份爱心让她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园丁”,她是当代法官的楷模,她是法官们学习的榜样。我们期待像詹红荔这样的法官越来越多,但我们更期待詹红荔早一点“下课”。

  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少年刑事合议庭,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由此诞生。27年来,为不断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求,由最初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发展为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由单纯的刑事案件审判庭发展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截至2011年8月,全国共有少年法庭2300多个,少年法庭法官数达到7400多人,象詹红荔这样的优秀少审法官越来越多,她们把失足少年看成了自己的亲人,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放下包袱,重新做人。这样的法官自然越多越好。我们更期待詹红荔早一点“下课”,是希望青少年违法犯罪越来越少,是希望需要詹红荔帮助的失足少年越来越少,是希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一种机制,能够教育青少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我们探索出了不少工作机制,坚持寓教于审,寓教于判,惩教结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成功地教育挽救了大批失足未成年人。这些作法都很好,都很有成效,但仅仅做到这些还远远不够。我们更希望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探索出一条有效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途经。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努力创新社会管理,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少年司法的“必修课程”,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推进审务前移,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临湘模式”,即“GPS”锁定帮教对象,“消息树”预警不良倾向,“蜘蛛网”强化综合管理。此种模式一经推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和人数锐减,桃矿社区成为少年无诉社区,连续三年无一名少年违法犯罪,无一名重点少年重新违法犯罪。事实证明,将司法关口前移,可以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量减少了少审案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而大量减少了少审案件。

  让詹红荔早点“下课” ,就是期望有一天少年审判庭越来越少,少审案件越来越少,直至为零,就是期望创新社会管理,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走上正途,走出一片辉煌灿烂的新天地。
来源: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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