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最后一笔利息的兑付,涉案标的金额达近5500万元,并牵涉到242名小业主3600多万元铺面利益的岳阳光宏商业广场执行案,终于圆满执结。
岳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向某银行贷款5220万元,后因逾期无法偿还贷款引发合同纠纷。经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确定该房地产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2010年6月30日分两次偿还银行贷款与息金,并以该房地产公司所有的光宏购物广场四层商铺楼房作为抵押。调解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未及时兑现义务,岳阳县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抵押楼房进行查封。期间,法院发现查封财产中包含了258个已对外出卖的商铺,而这些商铺因申请执行人的抵押权优先,均无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要求退铺则无法保障退铺资金到位。因此,242名商铺业主因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数次集体到市政府上访。
鉴于案情的特殊,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确定了“生道执行”与“和谐执行”结合的执行方案:一方面积极引导242名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并将案件合并执行,优先保障其退铺资金;另一方面,多次组织银行、房地产公司以及业主代表协调,最终达成该房地产公司利用抵押资产分批对外融资,法院按比例将融资用于还贷与退铺。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2010年11月份,法院在未拍卖被执行人资产的前提下陆续将242名业主的3600多万元退铺资金发放到位,2011年6月,将申请执行人的5220万元贷款本金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