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法制周报》头条推出《医患联手骗保内幕调查》一文,文章深度揭示,目前长沙地区医保基金流失严重,挂床住院、滥检查、滥用药、滥治疗;伪造、涂改医疗保险要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社保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社保卡;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个别定点医疗机构私自留下病人的社保卡虚报诊疗费;用“掉包计”将不能报销的项目换成可报销的项目等,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而医患联手
骗保是最为常见的形式,也是医保基金流失的主要原因。
医患双方之所以在骗保中如此“默契”,就是因为他们已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双方“各取所需”。 医保基金是病患者的救命钱,让其无端流失就是对病人的犯罪,因此,要阻塞吞噬医保基金的“血盆大口”,就必须在源头上下手,斩断双方的“利益链”。对于用社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病患者或假“病患者”,一经发现,除收回非法所得之外,予以罚款或暂扣医保卡,在一定时段内不得享受医保待遇,让患者和持卡人因骗保谋小利而失大利,使之不敢、不能、不愿、也不会为一时之利而骗保。对于医疗机构,可以出重拳,下猛药,从根本上杜绝其骗保行为的发生。一是可以重罚。骗保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重罚是为了提高骗保的经济成本,没收了非法所得,还要加倍罚款,利益没有了,骗保还有什么意义呢?二是可以停保。凡骗保的医疗机构,一律停保,取消医保定点单位待遇,一招釜底抽薪,看看还有谁敢违规?三是可以依法惩处。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将欺诈骗保行为由违规上升到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剑悬于头顶,谁敢以身犯险?有此数招,联手骗保的“利益共同体”将不攻自破,“各弃所害”。医疗保险监管部门只要与医保、卫生、财政、政法等部门联手,对医保骗保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重拳打击,骗保者就会望而却步。医保骗保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