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向华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廖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依法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9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廖海军在自己家门口因家庭琐事与其父亲及案情中的被害人廖冬生发生争吵,被害人廖冬生心里一直觉得儿子不争气,便脱口而出打死廖海军,被告人廖海军想起父亲曾经经常打骂自己,对自己不公平,心怀怨气,听到父亲说要打死自己的话语后,二话没说跑到自家厨房拿了把平常切菜用的菜刀,朝父亲廖冬生家的堂屋跑去,将站在堂屋中的父亲廖冬生头部猛砍,砍了足有一分多钟,发现其父亲已经死亡,便独自一人去了其新河乡的岳父家,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廖海军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诊断被告人廖海军作案时意识清楚,作案存在一定现实动机,受精神疾病因素影响,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稍弱,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华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海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被告人廖海军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现症期),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