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大男人,不务正业,专干偷鸡摸狗之事,驾着车子在国道边去偷鸡,不料被当场抓获。12月15日,分别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以上管制并处罚金,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倒不要紧,还要换来牢狱之灾。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9日凌晨3时左右,由被告人何某驾驶面包车载着被告人何某某、李某窜至107国道汨罗市大荆镇路段。被告人何某驾驶面包车在国道边上等待,由被告人何某某负责望风,被告人李某实施盗窃。共盗得谭某某、陈某某家中母鸡16只,公鸡1只。被告人何某被当场抓获,被盗的鸡被追回返还失主。经鉴定,被盗的鸡价值共计1647元。后何某某、李某均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何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起积极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何某某、何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何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管制八个月、何某管制七个月、何某某管制六个月,三人均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