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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下跪”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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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发布时间:2011-12-28 08:11:11 打印 字号: | |
  报载:2010年3月11日,安徽颍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员王兆营称,由于他查了当地黑社会“老大”的车,被迫下跪道歉。2011年12月14日,安徽省公安厅公布案情,“协警下跪事件”另有内情,是一涉黑团伙为打压另一涉黑团伙,指使王兆营故意制造的。笔者不禁为“协警下跪”拍手叫好,这一跪倒跪出了许多“故事”。

  “协警下跪”跪得好,是因为其跪的是黑社会“老大”。这一跪,就把黑社会“老大”跪了出来,使之无藏身之地;这一跪,又跪出了另一涉黑团伙,跪出了协警背后的“黑势力”;这一跪,也跪出了政法系统中的“败类”,为顺“藤”摸“瓜”提供了重要线索。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王兆营之跪”至少折射出一种社会现象,就是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政法工作者特别是少数公安人员心甘情愿、死心塌地为“黑社会”鞍前马后效劳的怪状。他们平时吆五喝六,颐使气指,走起路来耀武扬威,开起车来横冲直闯,仿佛老子天下第一,根本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而在“黑社会”面前,他们却称兄道弟,“义气”冲天,甚至是俯首贴耳,一副“哈巴狗”的模样,不惜为“黑社会”冲锋陷阵,刀头喋血,哪怕是“下跪”也在所不惜。这样的“警界败类”说得好听一点,是“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说得难听一点,是丧失人格,出卖灵魂,不知恬耻,是充当“黑社会”的走狗。这样的人即使平时再风光,人民群众对他是不屑一顾的,他们在老百姓眼里根本就一钱不值。即使是党纪国法暂时没有对其处之以纪,绳之以法,但终究是逃不过舆论的谴责,道德的审判,人格的鄙视的。可以这么说,“协警下跪”与情人翻脸、盗贼入室等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妙,相关部门完全可据此寻找“打黑除恶”的蛛丝马迹,不但可以打掉“黑恶势力”,而且还可以深挖“黑恶势力”的“黑后台”,让黑恶势力躲无可躲,藏无可藏,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协警下跪”跪得好,跪出了线索,跪出了成果。

  “协警下跪”跪是跪得好,可是这样的协警多了,这样的政法人员多了,我们的政法队伍就出现问题了,社会的肌体就坏了,对人民群众的伤害就大了,这样的“下跪”不要也罢。
来源: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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