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62岁的原告李某从湘阴县法院的法官手中接过了22500元执行款,激动不已。
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于2009年12月因病去世,遗留下生意上的几笔货款未收回,其中一笔货款是李某某2007年从广东购入一批油漆,赊卖给被告任某,但是任某迟迟未将货款付清。李某某去世之后,原告李某曾经多次向被告任某催要该款,任某均推托身在外地或者周转困难,未予偿还。
无奈之下,李某于今年12月将任某起诉至湘阴县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的合法权益。受案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上被告任某,向其了解了案件情况并送达了相关案件材料。开庭之日,被告任某出于种种原因未出庭。为达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目标,承办法官与被告任某所在村村干部多次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协调联系,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任某自愿偿付了原告李某现金22500元,使这一拖延四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文章出处 湘阴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