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军及副检察长周建民受邀列席云溪法院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听取了五件刑事案件的评议过程。
审委会会议上,被告人刘某抢劫一案,属暴力犯罪,社会影响较大,应严惩。但此案有从犯、自首、退赔的情节,且村里多次来人愿意对刘某进行监管帮教。两位检察长在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审委会委员对案件的发言后,简述了检察机关对该案意见,支持法院依法判处。
最后该院院长姚劲峰表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院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司法公开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法检两家加强联系沟通,有利于量刑规范化工作。李建军检察长也对列席审委会,加强与法院交流做法表示支持,将继续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增强法检的配合与制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