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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心怀“不能办错案子”信念的法官
——学习李完武法官先进事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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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兴礼  发布时间:2012-02-10 11:03:40 打印 字号: | |
  2月3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秀法官”颁奖典礼暨李完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听完李完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我深受感动,也深受启发。

  李完武同志是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人民法庭审判员。他扎根山区法庭24年,先后欢送了7位庭长、16名同事,自己却始终在副庭长职位上驻守。他24年如一日,办案3000多件,创造了“无一错案、无一上诉、无一缠诉”的非凡业绩,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农民法官”、“泥腿法官”。他多次被县、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湖南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6月27日,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从踏入法院大门的第一天起,从承办第一件案子开始,李完武法官就将百姓的忧乐挂在心上,将群众的困难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帮在具体行动中。在基层法庭工作的24年里,他踏遍了辖区的山山水水,与当地群众结下了不解之缘。他长年蹲点偏远山村,田间地头、炕前灶边,都有他耐心宣传法律、细心化解矛盾的身影。在安定法庭管辖的三个乡镇近8万人口中,有将近80%的人都能叫出他的名字来。他办案以促和谐为己任,案件调解率达到87%。在生活中,同事们这么多年只看到他穿法官服,没有看到他穿过其他像样的衣服,他抽的是两三元一包的低档烟。尽管家里经济条件十分拮据,但他却从没收过当事人红包礼金;尽管儿子聋哑,女儿没有工作,父亲和妻子体弱多病,但他从没向组织伸过手,开过口。他54岁了,仍然扎根基层,承担两个人的工作量,完成两个人的工作任务。

曾有记者采访李完武法官时,谈到他办理的许多棘手案件都是在调查取证上做了大量工作,给法官自己增加了很多工作量时,李法官说:“山里的农民相对来讲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也不强,很多案子,当事人不知道怎么举证,有些根本就拿不出证据。如果抠法条去判,虽然从法律上不能说是错案,但却害了当事人,老百姓也不会理解。出现一次这样的情况,以后就会有很多人不再相信法律。再遇到矛盾纠纷就可能不愿用法律手段解决,而是采用其他过激的方法解决。所以,在我们这里,作为法官,要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就得做大量的工作,去还原事实真相,查清了事实,办案才能公正,矛盾才能真正化解,周围的老百姓才能信服”。李法官还说:“做法官就得公正。法官吃多少苦,受多少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办错案子,害了当事人。”

  多么生动和朴实的话,使我产生强烈的共鸣。我也是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大多数的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不高,并不了解法律,也不懂得如何举证、取证,有时办案法官怀疑自己承办的案件另有隐情,但苦于当事人举不出相应的证据,无法给出一个实质公正的判决,而李完武法官做到了我们基层法庭大多数法官想做但难以件件都做到的事,他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挫折,也不畏权势,主动多次调查,去还原事实真相,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并尽力调解,他不仅和当事人讲法理,还讲情理,入情入理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他持着“一定不能办错案件,让老百姓受冤”的信念,追求矛盾的彻底化解,追求问题的彻底解决,追求人民群众的认可。

  案件每个法官都会办,但要做到李完武法官那样扎根基层法庭24年,审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诉、无一缠诉,就不是每名法官都能做到的。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我决心以李完武法官为榜样,怀着“不能办错案子”的信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设身处地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倾听群众呼声,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争做一名人民群众认可的法官。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向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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