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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四项措施落实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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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心  发布时间:2012-02-15 09:33:05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法院宣传工作的开展,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2月14日,全国法院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时,岳阳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及宣传人员共60余人在各法院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岳阳中院办公室主任何石朝马上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部署。他要求,全市法院要全面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和改进法院宣传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为全市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如何做好2012年全市法院的宣传工作,他提出四项具体落实要求:

  落实宣传考核办法。要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宣传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要求各法院明确新闻宣传工作职责范围,配强、配齐宣传队伍,构建全市法院新闻宣传网络,对宣传工作建立起科学的奖惩制度,把宣传工作列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宣传工作发展。岳阳中院修改了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各院、中院各庭科局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考核办法落实好全年宣传工作任务。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典型宣传、深度宣传的力度,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主动策划宣传方案,设置议题,掌握宣传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以开展创先优争活动为抓手,岳阳中院将与岳阳日报、岳阳电视台联合推出岳阳法院优秀法官宣传活动,各院要认真组织,做好配合工作。

  规范新闻发布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新的社会形势下,要加大对法院正面工作的宣传,把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好人好事作为宣传的重点,充分展示给人民大众,让社会更了解人民法官,更支持法院的工作。岳阳中院要求各法院每年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法院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采取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绩进行全面的宣传,塑造法院公正执法,法官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重点发布各业务庭的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社会关注的法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

  提高宣传专干素质。要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干部业务素质。岳阳中院上半年将举办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法院宣传干部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各院要落实专人负责法院舆情工作,特别是要注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跟踪可能出现的负面舆论,并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处置舆情,切实提高负面舆情的应对能力。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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