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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000元到1000万元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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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发布时间:2012-02-20 15:30:02 打印 字号: | |
  报载,汤成奇由一名小学教师一路升迁,头顶“领头人”、“经济能人”、“经济奇才”等一系列光环,当上了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一度成为江西的“明星官员”。就是这位深谙官场定律,头顶无数光环的汤成奇却因受贿3901万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元,近日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最终由“经济能人”沦为腐败“祸首”。纵观其蜕变之路,汤成奇的受贿金额也由最初的一次1000元,上升到在与他人的共同受贿犯罪中,一次单笔收受钱款1000余万元。汤成奇这位“成就奇迹”的人也因此“成”就了自己人生之路的“奇”耻大辱。(《法制周报》2012年2月9日)

  从1000元到1000万元,这是一个量变的过程,这更是一个质变的过程。许多落马官员最初是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只是后来抵不过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诱惑,抵不过亲情和友情,抵不过“狐朋狗友”称兄道弟的阿谀奉承,最终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开始接受身边的人,熟络的人的“小意思”,就在接受这些“小东小西”、“小意思”的过程中慢慢滑向腐败的边缘,收受礼物和礼金的次数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不菲,金额越来越大,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由受礼变成了受贿,由礼尚往来变成了权钱交易。汤成奇自1991年至2009年,先后担任9个职务,其间受贿次数高达350余次,平均每年近20次,从第一次受贿到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就在这不知不觉中,汤成奇深陷贪腐的泥淖,不能自拔,越陷越深,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落得人人唾弃的可悲下场。

  常言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最初的选择可能决定未来的航向,走错一步可能导致步步皆错。由1000元到1000万元的蜕变,无疑给贪腐者敲响了一记警钟,警醒世人再一次深思。
来源: 临湘 法院
责任编辑:袁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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