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件的解决一直是困扰各基层法院的一大难题,而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更加是难上加难,这是衡量法院司法能力的晴雨表,也是关乎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大指标。
今年,屈原法院在研究部署执行工作时提出要 重点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要求做到:执前督促,实现权益早兑现。该院将追索劳动报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争议额较小、自动履行率较高的涉民生案件纳入执前督促范围,在立案前督促被执行人到庭自动履行义务,及早兑现申请人权益。穷尽执行手段,实现案件执结案了。对涉民生案件穷尽执行手段与方法,要强化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力度,加大对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行为的处罚,发挥强制措施的威慑力,执结涉民生案件。强化执行和解。该院要求在充分考虑当事人情况的基础上,借力司法所、调委会、(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促成执行和解,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矛盾激化司法救助,实现困难真解决。该院将努力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落实司法救助经费,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申请低保、救助金等,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避免因执行困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化“执行回访”工作。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协议,避免逃避、拖延履行。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及时准确了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确保民生案件既取得好的法律效果,又取得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