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在岳阳县党务工作会议上传来佳音,岳阳县法院获得“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及“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两项殊荣。
自2009年,岳阳县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岳阳县法院党组提高重视,把开展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龙头工程”来抓。结合实际制定了《岳阳县人民法院文明创建工作远景规划与实施方案》,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小组,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每一庭室、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文明用语、廉政勤政警语,在办公区和机关生活区增设文明标识和法言警句,时刻提醒干警文明执法,廉洁办案。投入130多万元,建立健全了院长书架、庭长书架、安保监控系统等,配备了100多台电脑并开通了内、外网,档案室安装了密集架。并利用现有条件,建起了廉政文化长廊、干警训练房、警务指挥中心、羽毛球场。机关美化、绿化、亮化都进一步加强。2011年,县法院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