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三更”要求,始终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2011年,我院有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6名干警被中院评为办案能手。我院还被评为全市法院司法状况先进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强化廉政责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年初,院长与各庭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以确保各庭室负责人不但要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抓好审判业务工作,同时要对本单位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一起进行考评,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严格追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
一方面通过加强法纪教育、警示教育,端正司法理念。去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责任与共”宣传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狠抓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化“为谁执法,如何用好审判权”的定位思考,“多做奉献,少计得失”的品味思考,“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的换位思考,增强了干警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使命感; 另一方面提高司法能力。通过采取辅导讲座、庭审观摩、专业培训,业务知识竞赛,调研论文竞赛等方式,提高法官的专业理论水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案例讲评和司法绩效评估,以提高法官的工作水平和办案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坚持绩效考核。我们制定了《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全院各庭、各庭室负责人和全体干警工作职责、办案要求、廉政情况逐项进行量化考核,每月的15日左右,由各庭室负责人分别对本月的工作进行述职,再由审管办、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分别通报督查情况并讲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其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依据。二是改进司法作风。为了规范言行,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我们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条禁令》,中层骨干以上负责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否则责令其引咎辞职,同时我们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规范庭审活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对上班、开会迟到早退现象和开庭不规范、着装不整齐的情况严格按照《黄牌警示停职待岗制度》处罚到位,无一迁就。三是落实案件评查。为确保办案公正、司法廉洁,我们认真落实案件评查,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督办案件、上访案件、中院发改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通过评查注意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去年来,我们共评查案件800多件,对差错案件及时向人大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在湘阴法院网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开法院办案流程,逐案发放和收回廉政跟踪回访卡,广泛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和廉洁方面的意见,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还聘请18名内设机构廉政监察员及时监督各庭室负责人廉政建设履职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案件59场次,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及时督促干警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