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司法,这是个备受人民法院重视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腐败现象与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划等号,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与国家重大政治相并论。“公生明、廉生威”,法官作为一个维护公正、惩恶扬善、明断是非的特殊群体,理应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浩气凛然,要得到群众的认同,要面对 社会的洗礼,更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廉洁是一种力量。有一则广告写的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干干净净就可以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就可以不怒自威,廉洁才有底气,才有威信,才能号召力。读来铿锵上口,字字珠玑,不怒自威,发人深省。“廉洁”不但是为官从政者之本,也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世人修生养性之道。哲学家萨特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亘古不变的,一是高悬在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二是深藏在每个人心底的高贵信仰。”将廉洁守规变成一种信仰是我们谋求的理想世界。
廉洁是一种团结。一个法院,一个部门,处理一件案子,如果大家都只看到部门的利益,只关注个人的得失,相互拆台,同而不和,那结果会是自扫门前雪,欺上瞒下,一盘散沙,政令不通。相反,一个目标,一个方向,一种积极态度,一种奉献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拧一股绳,那将爆发的是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所向披靡。
廉洁是一种正义。为人廉洁,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一名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心怀正义,主持公道,不偏不倚,没有辫子给他人抓,没有闲话给小人讲,没有空隙给坏人占,他就敢大刀阔斧,雷厉风行,而不畏手畏脚,左顾右盼,上请示下汇报,惩得住邪恶,守得住正气。法律的威严,法院的权威,法官的威信,不是职务的高低,不是权力的大小,不是资历的深浅,而是取决于是否廉洁这种人格的魅力和信仰。
廉洁是一种安全。当法官,怕的不是案情复杂矛盾重重,不是当事人告状四处发帖,不是缠诉缠访费心费力,怕的是守不住清贫,耐不得住寂寞,突破廉政底线,怕的就是触犯党纪国法,身败名裂,妻离子散。只有自身硬,时时都安全,处处好安身。现如今,安全已成一种社会共识和普遍追求,不安全则多数是因为私欲和贪念无限制膨胀造成的。让廉洁成为一种安全追求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完善制度,防范于未然,重在落实。对于违反廉洁规定,要用更加严厉的措施和手段进行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古人所言:“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敲山震虎、警钟长鸣,才会让那些敢于伸手之辈受到震撼,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营造一个追求风清气正的环境,也是我们对于自己、家人、朋友最起码的道德责任。
廉洁是一种幸福。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为政清廉,组织信任,群众拥戴,自已踏实,白天有个好的心情,晚上有个好睡眠,生活有乐趣,人生有尊严。如果你欲望太重,贪婪成性,就会永不知足,容易产生盲目的攀比心理,从而造成心理失衡,心智迷乱,进而产生忧虑、愤懑、焦躁等情绪。决不能滥用职权,决不能因为自己手中有权就为所欲为,决不能因为别人的尊重就忘乎所以,决不能对组织的告诫置若罔闻,决不能心存侥幸。
法官这个以文化和智慧为标榜的职业,职业要求和社会责任注定需要承担更多的公众期待。“水清显人影,人廉映丹心”。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院庭领导“一岗双责”,分层分级签订廉政责任状。设立家属“助廉奖”。开展源头治腐,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应多开展廉洁标兵评选活动,树身边的典型。让法官都带着对家人的感情,对同事的感情,对法院的感情,对自己的负责,不要做反面典型,要相信俗话说的好:多行不义必自毙,要敬畏法律和纪律的严厉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