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岳阳中院民一庭陈玉香、万大洋、胡中岳同志组成的合议庭,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袁小文副院长、田光辉庭长的带领下,中院民一庭其他同志均观摩了庭审,以此拉开了中院民一庭庭审内部观摩活动的帷幕。
结合院党组制定的《关于在全院开展办案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民一庭积极响应,结合本庭实际,提出了“开展庭审内部观摩活动,为参加庭审竞赛练兵”的方案。
庭审内部观摩,是从本庭当月拟开庭审理的案件中,随机抽选一定数量的案件,除合议庭成员外,其余同志全部参加观摩,并进行内部评比。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民一庭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评分标准。其中,评分项目设置达24项,涉及法官形象、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庭审能力六大类。
中院民一庭通过开展庭审内部观摩活动,有效地规范了庭审活动,增强法官司法技能,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