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坚持在“调”字上做文章,在“和”字上要效果,以“大调解”工作体系、“全方位”调解格局、“多手段”调解方法这“三驾马车”,推动调解工作连年上台阶。全院案件调撤率连续4年达到60%以上,去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3.75%,调撤率稳居岳阳市前列,最大限度地达到了被告人服判、被害人满意、群众认同、矛盾化解的目的。
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该院构筑起了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为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为第二道防线,司法裁判为第三道防线的纵向矛盾防控体系。以9个人民法庭为辐射点,在全县700多个村组聘请协助调解员,与司法所、乡、镇、村调解委员会紧密配合,对一般民间纠纷,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行政纠纷,特别是劳资、损害赔偿等与执法相关的纠纷,要求由相关的行政单位先行调解;对已经或不愿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法院再及时开展立案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二是构筑“全方位”调解格局。在纵向过程上推行“全程调解”,将调解工作延伸到立案、审判、执行及一审、再审各个阶段和环节;在横向范围上推行“全面调解”,将调解覆盖到民商事、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及执行等各线审执工作;在人员参与上推行“全员调解”,从一般干部到院领导都要参与调解工作,并推行重大案件院、庭领导参与调解制度,必要时与县委、政府、信访局等单位协调联动,汇聚合力重点开展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如平江县影响较大的“钟健”非法集资案,该院与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共同召开兑现大会,聚力做好相关人员的调解工作,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推行“多手段”调解方法。该院在调解工作中注重创新调解方式和方法,以多样调解之功,收矛盾化解之效。注重庭前协商,以教育引导促调解;调动积极因素,以政策激励助调解;摸清吃透案情,以灵活方式巧调解。坚持“面对面”调解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全案调解与部分调解相结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