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的孟庆彪非法持有毒品案正式生效,被告人孟庆彪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40岁的罪犯孟庆彪系辽宁省辽中县人,2000年6月,孟庆彪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现在逃)。2011年1月底,陈某找孟庆彪借款5000元,口头承诺三个月内还清。然而还款期限到后,孟庆彪找陈某催讨过多次,陈某总说没钱。后来双方经过交涉,陈某交给孟庆彪冰毒、K粉和摇头丸等三种类型的毒品共76.7克,抵消了5000元的欠款。荒唐债主见多次讨债未果,竟同意欠债人以毒品抵债,殊不知因此最终锒铛入狱,而欠债人贩卖毒品的罪行也得以暴露。
2011年9月8日,被告人孟庆彪携带陈某抵债的毒品,与其弟驾车从东莞市回辽宁老家,欲将毒品出售牟利。不料,所驾车辆在途经京港澳高速公路临湘地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确认被告人孟庆彪非法持有的共76.7克毒品中含冰毒68.7克、K粉1.1克和摇头丸6.9克。据办案民警介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陈某仍在警方的追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