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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暴利无知女子贩毒获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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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晚东 余琰 彭峰  发布时间:2012-03-09 08:33:52 打印 字号: | |
  一名年方三十的女子,为了谋取暴利,铤而走险贩卖冰毒130余克,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贩毒案件,被告人获重刑入狱。

  被告人朱某红出生于1981年,是平江县浯口镇的一名个体商贩。2011年8月26日,朱某红的下线童某打来电话要购买130克冰毒。双方谈妥后,朱某红先是将29.1克冰毒带给另一名被告李某,接着又在8月28日安排李某从长沙带回101.2克冰毒。8月29日,朱某红先让李某将29.1克冰毒藏于平江县城一家酒店旁边,然后通知童某带毒资到该酒店旁和李某交易。下午6时,童某和李某接上头,并将26500元现金交给李某,得知李某收到钱后,朱某红通过电话告诉童某29.1克冰毒所藏位置,要其自己去取。此时,接到举报的公安民警将正准备开车离开现场的李某抓获,在其车子的前排座位垫子下查获冰毒101.2克,另根据李某的指认,在某酒店旁的绿化带内查获冰毒29.1克。

  平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红、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冰毒130.3克,其中101.2克属犯罪未遂,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朱某红系主犯,被告人李某属从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朱某红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王晚东 余琰 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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