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惕,规避风险,预防犯罪,不仅是对千万吨炼油改造工程负责,更是对项目建设人员和自己负责。”3月22日下午,中国石化长岭炼化公司千万吨炼油工程项目部内,该公司董事长侯勇及各内设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等近百人齐聚一堂,听取云溪法院刑庭张国维庭长讲授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及预防等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石化长岭炼化公司是云溪法院辖区内央企之一,也是中南地区重要的炼油化工产业基地。2011年12月,该公司千万吨炼油改造工程建成投产,年产达800万吨,据悉该公司在“十二五”末,炼油综合配套加工能力将达到1150万吨/年。
为保证项目建成高效、优质、廉洁工程,云溪法院积极为该公司生产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课上,张庭长首先对工程建设领域可能涉及的犯罪进行介绍,着重对串通投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情况进行讲解,结合已发生的真实案例予以说明,为现场中层管理人员敲醒警钟。随后,张庭长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新规定出发:如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收受干股、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事后或离职后收受财物等,从法律角度为参课人员讲授在工程建设经济交往中有效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管理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讲课内容针对性强,授课实在又实用,对日后工程建设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