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知何处?”丈夫邹某一别十年杳无音信,妻子方某无奈起诉离婚欲斩断情丝。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原告方某与被告邹某于1988年结婚,并先后于1989年5月和1992年2月生育了两个男孩,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幸福美满。1993年,邹某在广东东莞打工时将次子丢失,随后方某根据邹某提供的地址找到在广东一家纸厂打工的丈夫,两人一边打工一边寻找次子的下落,但次子至今仍杳无音信。方某与邹某虽然也为此事发生过争吵,但是夫妻感情尚可。2002年因为买码输了钱,被告邹某便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邹某离家出走期间,邹某的父母先后过世,其均未回家吊唁。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然婚后前段夫妻感情较好,但是后来由于被告丢失次子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此后,被告又离家出走多年,经原告及其家人多方寻找无其音讯,经本院公告后仍无下落,被告已根本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方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准许方某与邹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