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平江县地处湘鄂赣交界处,汨水蜿蜒,群山莽莽,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红色革命老区,也是著名的“将军之乡”。近几年来,在这片红色的热土上活跃着这样一支执法队伍,他们追怀先贤遗风,传承英烈先志,探寻法治渊源,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一以贯之的立身之本,把“群众满意”作为持之以恒的最高追求,一腔热血为民洒,一片痴心为民谋,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让106万老区人民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他们是平江法院的广大干警,一条坚实的为民司法“新路”,正在他们脚下不断向前延伸,等待他们走出更广阔的天地。
“情”字当头,启动理念转变的“发动机”
谈到五年前刚走马上任时那种“忙”的场景,平江法院院长周湘至今还记忆犹新。2008年,随着平江县经济加速的发展冲动,征地拆迁、经济纠纷等越来越多的矛盾如潮水般涌进这个待遇条件较差的老区法院。一边是法官人手不足、队伍年龄偏大的巨大困难,一边是干警们身陷各项日杂事务难于抽身。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之下,干警的工作状态和积极性遭到冲击,干群关系不尽人意。经常有当事人直接找进他的办公室,要求解决问题,法院门口也经常有人打着横幅上访,大量涉诉信访案件积压在院领导的案头。
平江法院亟待理清头绪,走出困境,闯出一片新天地。“必须从转变理念入手,建设一支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法官队伍,让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干警中走脑入心”。
自2008年始,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从“群众观点大讨论”学习活动到“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从深入推进“群众工作年”、“两个维护”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一系列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在该院如火如荼地开展,一年一个学习主题,一个学习主题解决一个实践问题。 “要通过这些活动,重点解决干警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周湘院长说:“一是着力治“漠”,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二是着力治“惰”,解决精神状态不佳问题;三是着力治“散”,解决纪律松弛、作风散漫问题;四是着力治“邪”, 解决正气不足问题;五是着力治“贪”,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干警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状态焕然一新,当地群众对法院的评价越来越高,平江法院的民调满意度也逐年上升。自2010年起,平江法院连续两年在该县的综合民调中排名政法单位第一,感情系民、热情助民、真情为民成为了干警的自觉行动。
“便”字立足,打造为民服务的“金钥匙”
在转变干警思想理念的同时,一系列关于司法为民的机制建设也正在该院全面铺开。从2008年的《司法为民十项举措》,到2010年的《司法为民工作64条》,该院结合平江山区、老区的特点,不断深入、拓展和细化着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以长效机制确保司法为民有章可循。“要让打官司‘低门槛’、‘零障碍’,让老百姓在官司中受到尊重,让群众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感觉到精神享受,用法官‘多跑腿’换来当事人‘少折腾’,做到不欠经济账、不欠时间账、不欠感情账、不欠责任账“,周湘如此谈到平江法院《司法为民六十四条》出台的目的与意义。
敞开大门,“立案大厅”让群众少折腾。“基层群众有了问题和纠纷,以前往往不敢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对他们来说,太劳神费力。”进了法院摸不到边,审批程序一大堆,跑上跑下,问左问右,是以前群众打官司的最直观感受。为方便群众诉讼,平江法院以抓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加强诉讼便民服务。2009年,该院挤出资金近50万元,全面改建了立案信访大厅,从导诉导访、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便民服务、繁简分流六项职能入手,为群众推行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走进该院立案信访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八个大字。旁边的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着诉讼流程指南,大厅宽敞明亮、整洁美观,立案接待室、信访接待室、调解室、休息室分区而立,立案、交费、领款等窗口一字排开,大厅墙上《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须知》等诉讼指南清晰醒目,休息室内空调、桌椅、笔墨、纸张、眼镜、茶水一应俱全,导诉台前的导诉员正在向群众耐心指导诉讼流程,大厅虽人来人往,但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有条不紊。“通过立案大厅,我们实现了来院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咨询有人答,疑惑有人解的‘五有’服务,同时,我们还推行立案谈话制度,在立案前即告知群众诉讼风险,真正让群众打上了舒心、明白的官司。”讲到立案大厅,平江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冉的脸上不无自豪。 2011年,平江县法院立案信访工作被湖南省高院授予“全省立案信访文明窗口”的光荣称号。
降低门槛,“绿色通道”让群众得实惠。平江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群众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群众生活较为困难。该院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专门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特殊群体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对无能力准备诉状等材料、口头起诉的当事人,帮助其整理打印书面诉状,协助立案;对盲人、聋哑人提供专业服务,让他们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放心、安心、舒心。
2011年3月,一名妇女来到平江法院要求立案。她的5岁小女儿由于遭人报复,被硫酸泼伤几近毁容,治疗已花尽积蓄,借遍亲友。面对巨额医疗费用,她欲哭无泪。在立案庭干警帮她办理了诉讼费免交手续,并积极为其寻求司法救助时,这位母亲紧紧拉着干警的手,热泪盈眶,激动地说:“过去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在是有理无钱请进来”。司法救助是平江法院扶助弱势群体的一道美丽风景,从2008年起,该院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的特殊诉讼群体,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救助措施,每年减、缓、免诉讼费在30至50万元左右。“决不让预收应退的诉讼费用得不到及时退还,决不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不起官司,决不让有理有据无关系的当事人打不赢官司,决不让有差错的案件得不到及时纠正,决不让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这是该院党组对老区百姓做出的庄严承诺。
在实施司法救助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扶贫结对工作,所有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帮扶1至2户困难户,所有内设庭室都要挂村联点。近几年来,该院为平江县加义镇泉塘村、长源村等贫困村落募集扶贫款20万元,积极支持村落的经济建设,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与当地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送法上门,“巡回审判”让群众少跑腿。2011年4月6日,偏僻的平江县余坪乡万洞村难得地热闹了一回,村小学的操场上挤满了闻讯而来的男女老少---平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现场开庭,对该村村民兰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这是平江法院每年200余场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
平江是一个山区大县,面积4125平方公里,人口106万,最远的村庄距县城近200公里,群众打官司很不方便。近几年来,平江法院将巡回立案、巡回审判作为方便群众诉讼、切实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尽心竭力满足山区百姓的诉讼需求。该院采取机关庭室蹲村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挂牌设置固定接待点的办法,积极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和远程立案等多种举措,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抚养、赔偿案件,典型的涉农案件,偏远村庄的争议不大、易促成调解的案件等,法官主动走入田间地头、村庄院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针对平江外出务工人员多的特点,该院主动向外出创业办厂的企业主发出慰问信和征求意见函,经常性地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区派出巡回法庭,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兑现,就地执行。每个人民法庭每年巡回办案数量都不低于全庭审判案件的5%。
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广泛延伸服务触角。从2008年起,该院聘请了全县700多个行政村的负责人担任法院的协助调解执行员,构建了一张遍布全县的协助调解执行网络。规定协助调解执行员必须履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下乡巡回审判建议、代表群众反映意见、协助调解案件等十余项职责,使偏远山区的村民足不出村就能表达意见和要求。与此同时,发放了2万余张印有法庭负责人电话的便民联系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群众遇有困难可以随时咨询。在协助调解执行网络的协助下,近几年来,平江法院基层法庭每年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0%以上,审结案件的执行结案率达90%以上,信访、上访人次明显减少,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主动串门,“基层走访”与群众联系紧。2010年7月,骄阳似火,酷暑炎炎,在加义镇24个行政村的田间地头上,突然冒出了很多身着蓝色短袖的陌生面孔,他们顶着炎炎烈日,走村入户,仔细询问村民们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近几年来,平江法院通过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司法五进”和“大走访”等司法亲民活动,深入社区、村组、学校、军营、企业,宣传法制、开展座谈、提供咨询、收集建议,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同时,将法院的走访活动与该县县委工作的要求相结合,重点解决综治工作疑难问题和帮扶困难户。2008年以来,该院共在全县80余个行政村,城关镇范围内的12个社区和8所中小学开展亲民活动,积极筹款帮扶平江县加义镇泉塘村、长源村等贫困村落经济发展,法官亲民形象受到群众一致认可。
邀请进门,“人民陪审”让群众多信任。平江法院有着一支特殊的“编外法官“队伍----人民陪审员。2008年以来,平江法院根据上级要求及自身需要,两次遴选、任命了44名人民陪审员,覆盖教师、村干部、企业职工、农民等各行各业,大专文化以上的达到34人,确保了人民陪审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优秀性。几年来,这支编外法官队伍共参审该院案件1000余件,化解社会矛盾200余起,提出合理化建议150余条,参审面达到100%。既有效地弥补了平江法院编内法官队伍力量不足的现状,也加强了对该院审判过程的民主监督,提升了案件质量,成为该院推行司法民主公开的一个重要法宝。
为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使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该院还积极推行人大代表听庭评庭制度,每年听庭率达到80%。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设立民意信箱,开展疑难案件的“庭前走访”、“开庭听访”、“庭后回访”活动,每年对每位审判人员随机抽调发生法律效力的2件案件进行回访,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建立法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保障了老区百姓对司法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赢得了老区百姓由衷而发的信任。
“效”字固本,书写司法为民的“光荣榜”
2008年以来,平江法院的一组数据见证着平江法院在司法为民工作上的超常努力和光辉历程——
年均结案4000多件,结案率达97%,化解了大量复杂矛盾,全院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每年达到63%,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确保了平江经济社会在和谐稳定中跨越发展;连续五年被省、市两级法院评为先进法院,同时被评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全市文明标兵单位”“全市文明职工之家”; 44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单位34次被评为省市先进。涌现了20多名国家、省、市级先进人物典型,扎根基层24年,一心执法为民的安定法庭审判员李完武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人民法院报》以《“农民法官”李完武》为题对其作了整版专题报道。2012年3月,岳阳市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掀起了“学习身边的典型---李完武同志”的活动高潮。
平江法院一以贯之的司法为民思想,持之以恒的自我革新与实践,找准了该院工作的短板与软肋,书写了一份平江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华丽“光荣榜”和“成绩单”。以群众路线为现实动力,以司法为民为有力武器,平江法院正沿着党和群众期盼的轨道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