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在地方乡镇、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组织的协助下,不出三日,成功的使一起历时七年标的额不足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和解,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周某与黄某原是朋友,2004年双方因9000多元借款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未予履行。2005年,周某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黄某因家庭困难,无法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七年来,周某多次催讨,但该案一直未执行终结,当事人双方矛盾逐渐激化。为了有效化解矛盾,使该案执行终结,案件承办人主动与乡镇有关部门、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联系,借助这些组织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通过努力,最终促成该案执行和解,本已激化的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