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两家邻居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恢复了和谐相处的邻里关系。
陈女士和两被告欧阳先生、钟女士相邻而居,此前两家关系关系一直很好,不久前两家却因为相邻损害防免纠纷闹上了法庭。原来,2003年12月,陈女士在南昌路建了三层半的房屋一栋,2010年11月,两被告在陈女士房屋的右侧建了一栋六层半的房屋。两被告的房屋建成之后,陈女士发现自家房屋与两被告相邻一侧的墙体明显移位、墙面和地板也出现了多处裂缝,甚至连门窗也因为被挤压而无法正常打开。为此,陈女士多次找两被告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能解决,两家关系也因此闹得大不如前。经鉴定,陈女士房屋受损系邻舍的两被告建房导致房屋基础承重力增大,引起房屋基础下沉所致,因多次找两被告协商未果,陈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对自家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4175元。庭审中,两被告对陈女士出具的房屋受损鉴定结论不予认可,并当庭表示要申请重新鉴定。
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注意到双方当事人此前关系一直不错,而且房屋受损也不是特别严重,但是如果申请重新鉴定,鉴定费和评估费却相对较高,双方都将耗费不少的人力、财力。如果进行重新鉴定案件也容易久拖不决,双方矛盾也可能越积越深,而且双方当事人也都是为了赌一口气,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因此,开庭之后承办法官遂开始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通过情理、法理、事理的协调并用,讲清利弊得失,两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建房行为对陈女士房屋所造成的不当影响,当场答应给予陈女士一定的补偿。鉴于两被告的态度开始缓和,陈女士也答应相应减少索赔数额,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两被告补偿陈女士房屋损失人民币12300元,两家邻居终于消除了多日的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