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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起纠纷 当庭调解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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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 铃 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2-05-10 08:42:03 打印 字号: | |

    “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5月9日,湘阴法院民一庭法官们在当庭调解一起门面租赁合同纠纷案后,又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赶赴执行现场,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到位,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3年前,被告黄某租下了原告王某所有的四缝门面做生意,双方签订了《门面租赁协议》。门面到期后,双方由于续租租金问题产生争议,原告王某遂诉至法院。

    5月9日中午一点左右,案件经过合议庭法官们一上午紧张的庭审和调解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当庭解除《协议》、腾空门面的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官们吃了个盒饭,马上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亲自到原、被告的门面上去,组织原、被告履行调解协议。法官们对包括门片窗户、吊灯的拆除等协议约定物件都一一进行清点,直到下午六点,原、被告双方将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法官们才长舒了一口气。

    湘阴法院的法官们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当庭调解,并一改以往“等当事人上门”的工作方式,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实地,亲自督促当事人履行,使案件一天内审、执全部到位,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也取得了当事人的信赖,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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