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通过信访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六年多的涉法信访案。
2004年9月11日清晨,湘阴县鹤龙湖镇保合村村民江运良搭乘吴国良摩托车去当地湘资村处修大堤,当摩托车行驶至湘临乡地段时与保民村蒯建平驾驶的手拖相向行驶,吴国良鸣笛示意超车,不料摩托车冲入路旁水沟,江运良摔倒在蒯建平驾驶的手拖左后轮处,致其受伤,当即送往医院救治。2005年12月6日江运良将吴国良告上法庭,湘阴法院依法受理后作出判决,江运良不服,上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审理认为江运良搭乘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吴国良的摩托车,亦存在过失,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此次交通事故造成江运良1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按当事人的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赔偿江运良的损失。终审判决后,江运良不服,到县、市、省有关部门及县市法院缠访不息。2011年11月湘阴县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依法受理后,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大,院长夏常凯多次接待江运良,与江促膝谈心,做其思想工作,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该信访老案,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吴学兵书记多次组织法院、水利局、镇村负责人及当事人召开联调会。湘阴法院主管信访工作领导及案件承办人员多次上门做化解协调工作,倾注人文关怀,查明事实,分清事故责任,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化干戈为玉帛。
经过县委领导和相关各单位耐心细致的协调劝慰,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并兑付赔偿款,江运良申请撤诉并承诺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