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弟意外死亡,已离婚的原弟妹代理子女起诉要求赔偿。2012年5月11日,经岳阳中院民三庭二审调解,姐夫同意分两次赔偿19万元。
2009年3月,赵某某从河南老家来到其亲姐夫查某某开的岳阳某纸业公司搞管理兼维修。同年6月27日,因电钻漏电,赵某某不慎触电身亡。赵某某父母、哥哥与查某某达成了一次性补偿协议。查某某为赵某某办理了丧事,向赵某某已离异的妻子支付了两个小孩的抚养费4万元。李某某不满意上述赔偿协议,以其与赵某某所生的两个小孩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50余万元。三年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及第二次二审,当事人双方也感到身心疲惫。二审合议庭认为这是一起亲戚间因义务酿成的纠纷,应该解开双方的心结,尽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经过十多次背靠背的做工作,终于让双方就赔偿金额、付款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达成谅解,促成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