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80后”离婚案件数量呈攀升趋势。屈原法院2010年受理的“80后”离婚案件占离婚案件受理总数的14.5%,2011年上升至35.8%,2012年以来此类案件仍持续发生。在这些离婚的“80后”小夫妻中,近六成婚龄在一年左右,其中婚龄最短的为7个月,该类案件特点较为明显:
一是离婚随意化,导致判断难。“80后”一般个性比较强,在婚姻中缺乏宽容与忍让,因此要求离婚的理由多种多样,不乏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理由,如“丈夫太小气”、“装修意见不一致”、“睡觉打呼噜”等一些生活细节上分歧,往往成为闹离婚的理由;
二是父母干涉过度化,导致调解难。一些“80后”多为独生子女,心智相对欠成熟,父母往往主动“请缨”担任子女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庭上辩论不休,措辞激烈,大有替代子女之势,庭下也暗暗较劲,互不相让,两个当事人的婚姻往往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战争”,关系难以调和。
三是证据形式多元化,导致认定难。由于生活环境变化,此类案件举证中多见短信、网络聊天记录、微博记录等形式,说明一定问题但真实性难以确认,导致证据认定难。
四是经济依赖普遍化,导致处理难。“80后”多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住房或其他财产,双方对财产出资来源往往各执一词,导致处理难。
五是外出务工人员多,导致执行难。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80”后成为外出打工的主体。该院受理的涉执离婚案件中,90%的被执行人外出打工,由于工作地点不固定,被执行人行踪难查,并且“80”后或刚参加工作,或属于“啃老族”、“月光族”,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也有限,造成执行难。
针对以上特点,屈原法院推行五项措施力促案件及时妥善处理:
一是讲究方法、注重调解。这类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是情绪激动,法官首先以适当方式抚平双方情绪,进而通过析理说情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家庭责任感,引导当事人独立、理性地解决问题,对当事人赌气成分居多要求离的情况下,注重调解,以不判离为原则。
二是细查事实、谨慎裁判。通过对资金流向凭证、给付赠与目的、给付时间点等细节的查明,辅之以对证人证言的审查,查实事实经过、理清法律关系,依法正确定性。
三是主动调查,慎重采纳。通过行使职权主动调查核实,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对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原始载体严格审查,依据证据三性规则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决定是否予以采信。
四是加强婚姻法宣传、树立正确婚姻观。通过庭审现场讲法、庭下发放宣传资料,讲授法制课等方式,重点宣传婚姻道德观念和婚姻法律法规,使之认识婚姻家庭的本质和重要性,增强“80后”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家庭责任意识。
五是加大执行法律宣传,推行悬赏执行。通过网络、微博等“80后”容易关注的新兴媒介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对于“80后”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案件,执行局积极通过悬赏执行,鼓励知情人举报被执行人工作单位、住所、财产情况等线索,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